巡察组将进驻这13个单位,举报方式公布
2020-11-03 08:22:41
来源:中共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编辑:徐梅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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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从11月2日开始启动十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县委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档案馆、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总工会、县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岳云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四中学、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等13个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巡察将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紧扣“三个聚焦”(即聚焦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深入查找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为衡山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不断巩固扩大“四个新衡山”建设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为方便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开通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受理投诉、举报。

每日电话受理、接访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的信访件,涉及非本次巡察对象的县管干部的,以及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转巡察办按有关规定办理。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4—5820133、5800100
中共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责编:徐梅芳
来源:中共衡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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